推动自然教育事业发展,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。
(一)支持以自然教育为主的生态保护领域的能力建设和国内外合作;(二)支持陆地生态系统保护、恢复和可持续管理活动;(三)支持鸟类保护及栖息地恢复;(四)开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宣传交流活动;(五)其他符合本基金会宗旨的公益活动。
本系统由亚太森林恢复与可持续管理组织捐赠
Copyright©2020 海南省爱自然公益基金会
琼ICP备2020005256号-1
爱自然基金会